准备好的权证是由基础资产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发行的权证(通常是大型金融机构,如声誉良好的证券交易商和投资银行)。其基础资产可能是个股、一篮子股票、指数和其他衍生品。备兑权证可以是欧式备兑权证和美式备兑权证,持有人的权利可以是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除交割方式可以是股票或现金价差外,备兑权证的行使与股权权证基本相同。如果交付方式为股票,当持有人行使购买股票的权利时,准备好的权证发行人需要向权证持有人购买股票(或出售原持有的股票);当持有人行使出售股票的权利时,发行人必须以行使价购买股票。
因此,备兑权证的发行人承担风险,需要一些对冲工具来规避风险。 备兑认股权证发行人规定:目前香港市场约有20家备兑认股权证发行人,其中大部分是国际投资银行。为确保发行人受到适当监管,以保障与发行人谈判的各方权益,交易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在发行备妥的认股权证前,必须符合指定的进入标准,包括发行人净资产必须达到20亿港元或以上,发行人必须具有信用评级(最低A级),或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或认可的海外监管机构监管。
此外,为确保备兑认股权证上市后有足够的流动性,发行人应为其发行的每份上市备兑认股权证指定一名流动性提供者。 交易准备好的认股权证:就像交易股票一样,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期间内交易交易准备好的认股权证。交易应以完整的交易单位(即第一手交易单位)或其倍数进行,负责交易的经纪人应在交易之后两天(T 2)与清算所结算。准备认股权证的交易费用包括经纪佣金、交易征费和交易费用;现金结算、区域或非股权证券作为相关资产的买卖不需要印花税。
为了确保在最后交易执行的交易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结算和登记,到期日前的第四个交易天作为最后交易天,投资者只能在最后交易天或之前进行交易。 - 准备好的认股权证和股权认股权证之间的共同点: 1)持有人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即两者都具有期权的特征。在资金不足和股市形势不确定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购买认股权证,推迟购买股票,以减少错误决策可能造成的损失。 2)两者都有杠杆效应。持有人可以保留认购股票的权利,只要他们支付认股权证的价格。
由于权证的市场价格远低于股票的价格,购买权证提供了一个小而广泛的机会。 3)两者的价格波动幅度均大于股票。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的价格都随着股票的市场价格波动而同向波动。由于杠杆效应,波动率大于股票的波动范围。 - 准备好的认股权证和股权认股权证之间的差异
除了不同的发行人之外,准备好的认股权证和股权认股权证还有以下差异: 1)释放时间。股票认股权证通常由上市公司在发行公司债券、优先股股票或发行新股时同时发行。准备好的认股权证的发行时间没有限制。 2)订户。股权担保人 3)发行目的。同时发行股票认股权证和股票或债券可以增加投资者认购股票或债券的热情。同时,如果投资者据此认购新股,他们也可以增加发行公司的资金来源。当准备好的权证发行时,金融家机构作为发行人可以获得相当大的发行收入。当然,它还必须承担股市波动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