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它与普通可转换债券的本质区别是债券和期权可以分开交易。
2。单独的可转换债券没有重置和赎回条款,有利于充分发挥发行公司通过业绩增长促进转换的积极作用,避免普通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害,他们往往不是通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而是通过不断下调转换价格或强制赎回来促进转换。此外,如果上市公司改变公告募集资金的用途,交易可转换债券和普通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也享有一次性转卖的权利,从而极大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普通可转换债券的股票期权通常与债券同时到期,而交易可转换债券的情况并非如此。根据《办法》,交易可转换债券的分离“认股权证期限不得超过公司债券期限,且不得少于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将增加市场风险,缩短权证期限将有助于减少投机。
3。首先,投资者可以获得还本付息,这就对发行公司的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当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低于正常股票市场价格时,投资者可以通过转换或转让权证在二级市场套利,而不必担心发行人在股票市场价格上涨时强制赎回权证。然而,当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高于正的股票市场价格时,投资者可以选择放弃行权,权证通常由发行人免费授予。
4。目前市场上有单独的交易可转换债券: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已发行)、新钢钒、中化国际(已批准即将发行)、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