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中国铁路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的询价信后发布紧急公告。
公告显示,2019年11月13日,华铁收到上证所交易《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股权并增资及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函[2019] 297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华铁应急收益法评估的主要假设和参数,浙江恒铝2019年7月至12月至2023年利润预测的合理性,以及基于浙江恒铝历史业绩的业绩承诺的可行性。具体如下: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宣布计划投资1.97亿元收购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铝)部分股权,并增资,从而获得目标公司51%的股权。此外,公司计划向其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金额。经审查,上证所要求公司按照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相关规定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1、公告披露浙江恒铝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3.17亿元,评估增值率为445.15%。交易对方承诺浙江恒铝扣除2019-2022年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额外披露:收益法评估的主要假设和参数,以及浙江恒铝2019年7月至12月至2023年利润预测和利润预测的合理性;浙江恒铝的核心竞争力,包括资质、业务网络、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的具体情况;解释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业绩承诺金额;根据浙江恒铝的历史业绩,阐述了绩效承诺的实现。根据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说明履约承诺方是否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和履约担保安排。
2。根据公告,浙江恒铝成立于2016年,自那以后,已经有几次增资和股权转让。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进行额外披露:目标公司过去三年的增资价格和股权转让价格,并与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说明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以及交易价格的公平性。交易对方是否与上市公司和控股公司有任何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有待说明,是否有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和利益安排。
3。公告披露,浙江恒铝2018年和2019年1-6月应收账款分别为1584.4万元和2448.36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886.04万元和3598.72万元。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进行补充披露:结合浙江恒铝行业的特点和经营模式,说明原因和合理性、平均回收期、是否存在坏账风险和资金周转风险,以及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加的对策;解释浙江恒铝大额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时间分布和原因,客户名称,是否与浙江恒铝、上市公司和控股公司股东有关联,是否有任何后期出售或注销。
4。公告披露,子公司大黄蜂计划追加12亿元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新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公司计划向大黄蜂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但大黄蜂的营业收入仅为3388万元。此前,该公司共向大黄蜂提供了7.8亿元的担保。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进行补充披露:结合大黄蜂的主要业务模式和业务规模,说明公司为大黄蜂提供的7.8亿元担保的具体用途